| 网站首页 | 学院概况 | 新闻中心 | 教学教务 | 专业设置 | 网络课堂 | 招生信息 | 在线咨询 | 联系我们 | 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
您现在的位置: 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 石家庄函授站 >> 新闻中心 >> 教育资讯 >> 新闻正文
专题栏目
更多内容
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
相关文章
我国民办本科高校新增15…
广东年拨三千万元扶持民…
广东:民办高校纳入国家…
湖南:民办教育规模扩大…
北京朝阳200民办学校定自…
浙江民办教育迈入区域制…
北京将建立民办高等教育…
民办大学贫困生可获助学…
政府要员详解《民办教育…
中国民办教育贡献与政策…
更多内容
新版民办办学许可4月启用 未办不得招生           
新版民办办学许可4月启用 未办不得招生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4-3 1:56:45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启用,同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》停止使用。未按时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学校,北京市教委视为举办者自动放弃办学资质。

  昨天(2日),北京市教委下发了民办高校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,要求凡是持有《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》的民办高校,都要在3月21日至25日按通知的时间领取《办学许可证》。3月18日前没有提交换证材料或者材料不合格的,补办手续将于4月1日开始,但在新证未办理之前不得开展招生活动。

  市教委将在网上公示检查合格换发新许可证的学校。公示内容以2004~2005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。主要包括:校舍购地、教师队伍、在校学生、教学仪器设备、图书资料等情况,以及其他依法需要公示的情况。

新闻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条新闻:

  • 下一条新闻:
  • 【字体: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| 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入学登记表下载 | 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毕业证书样本 | 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| 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石家庄函授站联系方式 |
   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| 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首页 | 在线咨询 | 在线咨询
    新版民办办学许可4月启用 未办不得招生 咨询电话:(石家庄)0311-87967127 0311-66088689 15930159585 传真:0311-80901206
    咨询电话:(衡水)0318-3391112 13722813040
    网 址:http://www.bjemc.net.cn
    电子信箱:sjzedu@126.com
    地 址:(石家庄)河北石家庄市新华路196号锦华大厦507室 邮 编:050000
    地 址:(衡水)衡水地区深州市泰山西路88号 剑桥英语培训学校301室